在省直机关工委、院党组领导下,负责组织推动全院党建任务落实。
1.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贯彻执行党中央、省委决策部署,落实省直机关工委和院党组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;
2. 加强对院属各党(总)支部的领导,对党员进行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和服务;
3. 强化思想政治、宣传、意识形态工作,推进精神文明建设、效能建设,加强统战工作;
4. 领导院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;
5. 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;
6. 承担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